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进一步规范陕西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我厅制订了《陕西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与《陕西省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附件: 陕西省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