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 2007年12月27日,汉中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是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规划确定的全国31个综合性危废处置中心之一,主要承担汉中、安康两市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集中处置。 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于2011年5月注册成在2012年12月基本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项目占地188亩,总投资1.571亿元,设计年处置各类危险废物1.9万吨,其中焚烧处置0.5万吨/年(日处理15吨),物化处理0.4万吨/年,稳定化/固化处理1万吨/年,安全填埋处置1.4万吨/年。 陕西省环保厅于2013年4月同意项目投入试运行,在运行期间我中心相继完成了项目规划、消防、审计、防雷装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档案、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等专项验收工作,2017年7月20日,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取得陕西省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涵盖危险废物名录中44大类469小类。 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拥有国内先进的焚烧、物化和稳定化固化处置设备及处置技术,是陕南地区处置资质最全、处置技术最先进、环保排放标准最严格的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企业。中心下设生产运行部、实验技术部、安环部、业务部、物流运输部、保卫部等部门,建成的危废处置系统有回转窑焚烧系统(15吨/天)、固化/稳定化系统(1万吨/年)、物化处理系统(4000吨/年)、废水处理系统以及库容为10万立方米的安全填埋场等。中心现有职工112人,其中:环保及化学专业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管理技术人员24人,大专学历28人,组成了一支具有丰富管理经验、过硬技术能力的专业运营团队。 汉中石门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自成立以来,本着“开拓奋进、创新求实、团结互助、共创辉煌”的企业理念,在努力开拓市场,服务本地区环保事业的同时,不断加强了内部规范化管理,建立了完善的化验体系、规范的废物接收处置程序和全方位的环境监测管理制度,确保了中心日常运行过程中的生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也为陕南和陕西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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